中国孕的现状
中国受传统思想的观念,对子嗣很重视。现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自开创以来,经过5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相当成熟。而**作为现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的重要产物,也逐渐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2015年12月,在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基础上,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然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多名委员建议,对于**不应一刀切,“禁止**”可改为“规范**”。
巨大的社会需求和辅助生育技术的发展,也是**行业迅速发展的主要基础。这些不孕不育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地下**实现了生育子女的愿望。
随着“全面二孩”的放开,许多家庭特别是超过孕龄的中老年夫妇兴起生二胎的念头,客观上更是刺激了**市场繁荣。此外,许多失独家庭也有求助**的需求。如果一味否认社会需求,放任市场自由发展,可能会适得其反,会遭遇的更多的社会问题。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于2015年12月27日获通过,尽管此前颇有争议的“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条款最终被删除。但在中国这样一个既重视传统伦理又有巨大现实需求国家里,不论最终解决方案是什么,**都是一个必须要直面的重大社会问题,不容回避。面对高居不下的不孕不育率,**巨大的市场需求,即使在完全禁止**的国家,人们也可能通过私下的安排进行**,或是跨越国境到**合法的地方去**。一刀切的禁止或放开,都存在巨大的、不可预见的风险。
目前全国从事**的中介机构已超过300家,但真正能够为客户办实事、办好事的只有那么几家。因为,要为客户提供最有效的医疗方案、最专业的医学知识、最严谨的科学操作、最贴心的管理服务,是需要庞大的专业医疗服务团队和医疗资源做支撑,而绝大多数中介机构并不具备这样的实力。那些仅仅以商业盈利为目的中介,甚至是以骗取钱财的目的的伪中介,不仅扰乱了行业发展,更是给客户选择优秀**机构时增加了不少困难。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而如今,由于某些因素导致一部分人这一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既然现代科技手段使之得以保障,我们为何不能利用技术手段来保障这一部分人的权利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