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行凶男孩家人始终不道歉,显现家庭教养的缺失
2019年10月20日,大连年仅10岁的女孩小淇被同小区的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属于未成年人,所以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今年8月10日,法院判决男孩方赔偿原告128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但受害人母亲表示,案发至今,男孩家人始终没有露面。
019年10月20日,大连沙河口区10岁的琪琪(化名)上完美术班,回家的路上,碰上了13岁的蔡某,他让琪琪去他家帮个忙,因为13岁的蔡某与琪琪的哥哥就读同一所中学,和琪琪上过同一个托管班,琪琪就同意了。
13岁男孩行凶的案发现场
到蔡某家后,琪琪才发现蔡某要对其实施性侵,在琪琪反抗过程中,为了防止恶行暴露,蔡某殴打琪琪,并在她的身上连捅七刀,后拖到家门口灌木丛里抛弃,而此处距离女孩琪琪的家,仅有100米左右。
女孩家属发现尸体时,蔡某某还混在围观人群中,嘴里嘟囔:“真死了啊”,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至少有3名住在加害人蔡某某附近的女士反映,曾遭到蔡某某不同程度的尾随和骚扰,但未产生实际伤害。
受害的10岁女孩
体重接近140斤,身高170以上的蔡某某,体型已与成年人无异。一方面对女性的生理冲动无法自制,另一方面对生命的脆弱没有合理认识,因为缺乏管束,和身心发展的极度不平衡,让他最终走上了歧途。
案件披露出的另一个细节更让人出离愤怒,案发后,蔡某某在自己的班级聊天群里强调他未满14岁,用意可想而知,显而易见,蔡某某是懂“法”的。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琪琪父母于2020年1月3日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2020年5月9日上午,前述民事诉讼在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当天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经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法院判决男孩赔偿女孩家属并道歉
2020年8月10日14时30分,法院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目前,女童遗体仍在殡仪馆,9个多月未等到一声道歉。女童的妈妈向媒体表示,不想在民事诉讼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希望继续在刑事部分作努力。
其实这个案件归根结底还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作为正常的家长,不仅仅是要简单的把孩子养大,更重要的是要把他教育好,不求将来为社会做出多大的贡献,起码应该要把他教育成一个对社会无害的人,而事发后男孩家人的反应,恰好就说明了他们的家庭教育存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