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新生育规定,职工产假
广州市在2021年10月1日起就正式的开始实施了新的生育条例,其中很明确的给予了女性职工生育假的奖励,也延长了男性的陪产假,还特意的增加了育儿假,而且根据我国的规定,现目前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不变的,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的。当然有很多广州本地人对具体的生育条例可能不太清楚,所以下面就用比较简洁的语句,为大家进行总结。
2022广州市产假新规定
新《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颁布的新规延长了产假、陪产假、终止妊娠后享受产假的天数,下面是具体的细则,大家可以参考。
1、产假
现目前广州产假为178天,主要是由法定产假98天,然后加上新增加的80天生育假而组成,当然如果你是难产、剖腹产的都是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又或者说你是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就增加15天的产假。
不同于98天产假的规定,98天的产假是法定的,是国际公认生育后合理的恢复时间,即便不符合计划生育,用人单位也必须安排休假,但可不发放生育津贴,而80天奖励假需符合计划生育的合法生育职工才可享受。
2、陪产假
在女性休产假期间,男性也可以享受到15天的产假,你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多次休完,具体怎么休看主要是看孕妇的实际情况。
3、终止妊娠假
具体而言,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原规定为15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4、育儿假
根据广州市的生育条例来看,如果子女未满3周岁之前,父母每年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在休陪产假、产假、育儿假期间无需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且用人单位按职工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应得工资发放该期间的工资,全勤评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不过需要注意一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发放生育津贴的产假,并不包括80天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女职工享受80天奖励假期间的工资是不属于生育津贴,不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而是由企业承担。
广州市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般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是会为职工购买生育险的,那么就是领取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生育保险假期。如果说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当然有的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生育险,或者是职工本身没有参与公司的生育险,那么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产前的工资正常发放的,当然也有的公司是按照上年度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发放的。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因此,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医保部门申请,职工无需自己去申请。
- 1. 职工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未满1年的,等到缴满1年后的12个月内再申请);
- 2. 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 3. 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4.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 5. 职工分娩的须提前办理好全员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