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流产可能是抗磷脂抗体
反复流产可能是抗磷脂抗体,抗磷脂抗体是一种自身免疫抗体,水平过高容易导致育龄妇女不良妊娠,包括复发性流产、反复种植失败、死产、栓塞等问题。目前,抗磷脂抗体阳性没有标准化的治疗标准,主要是抗凝治疗。
一、抗磷脂抗体简介
抗磷脂抗体(aPL)它是一种自身免疫抗体,可能与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有关。apl有很多种,常见的是狼疮抗凝剂(LA)、抗心磷脂抗体(aCL)、和抗β2-GP1抗体(A-β2-GP1)。感染、药物等因素也可引起APL假阳性检测,因此间隔12周以上连续两次阳性检测可称为APL阳性。
二、抗磷脂抗体的危害
APL阳性患者无临床症状,仅表现为APL阳性;APL阳性并不等于抗磷脂抗体综合征(APS)(微:haoivf),如伴有血小板减少、反复动静脉血栓形成、不良妊娠等临床特征,可按相关诊断标准诊断为APS。
01、APL导致不良妊娠的机制
具体机制不是很清楚,可能存在以下病理生理机制:
(1)APL结合破坏内皮细胞,释放炎症因子,抗原抗体复合物与血小板结合,增加血小板聚集粘附,导致胎盘微血栓形成,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2)APL抑胎盘滋养层和蜕膜细胞的功能,减少绒毛促性腺激素的产生,增加流产的风险。
02、APL对母体的危害
APL阳性女性无不适症状,或只有轻度实验室指标异常,如轻度血小板减少、轻度贫血等;也可能出现以下更严重的情况,个人情况也有轻有重:
(1)反复动静脉血栓:血栓形成可以发生在全身。如果下肢动脉血栓形(微:haoivf)成,可出现下肢皮肤温度低、局部肢体肿胀、行走疼痛等症状;如果肠系膜静脉血栓形成,可引起局部肠道缺血甚至坏死,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如果肺静脉血栓形成,活动后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哮喘;
(2)不孕:APL可能会影响受精*在子宫内着床,导致孕妇不孕;
(3)复发性流产:大约20%的复发性流产患者apl呈阳性,apl可能抑滋养层的正常增殖,降低胎盘功能,导致孕妇反复无法解释的流产;
(4)妊娠并发症:APL阳性妇女妊娠后可能出现并发症,如子痫早期、子痫、胎盘早剥等,患者可出现头晕、食物模糊、蛋白尿、阴道出血等症状;
(5)胎死宫内:如果死胎不及时治疗,会导致母体凝血溶血系统功能异常,严重时会导致严重而广泛的(微:haoivf)血栓形成,导致大出血甚至死亡。
03、APL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
APL阳性女性胎儿可能完全正常,也可能发生以下不良事件:
(1)研究发现,apl可能通过胎盘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新生儿可能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如房间传导阻滞;
(2)apl通过上述病理生理机制影响胎盘功能,可能出现宫内窘迫、宫内生长发育不良、晚期妊娠丢失、死产、死产、早产等。
三、抗磷脂抗体的治疗
目前,APL阳性还没有标准化的治疗规范,但值得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需要治疗,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有临床证明需要治疗,主要是抗凝、抗血小板聚集,辅以免疫抑剂调节。
目前的治疗方法有:(1)口服药物:羟氯喹、糖皮质激素、华法林等;((微:haoivf)2)其他: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血浆置换等。
具体治疗策略如下:
1、复发性流产妇女应对APL进行筛查,若伴有临床指标,一旦确诊APS应在孕前进行治疗,包括:(1)无流产史或妊娠前10周流产:小剂量治疗;(2)血栓形成史:妊娠前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治疗;(3)先兆子痫史:产前小剂量。
2、孕期抗凝治疗:(1)孕前接受抗凝治疗的妇女应在怀孕后继续服用抗凝药物。(2)与APS相关的复发性流产患者在怀孕期间使用小剂量和低分子肝素联合治疗。治疗方案根据妊娠情况适当调整,持续到整个妊娠和产后6~12周。
3、产后治疗与管理:产后3个月内血栓形成的风险很大,因此应继续抗凝治疗6个月~12周。
总之,每(微:haoivf)个APL阳性患者的情况不同,是否需要治疗和治疗方案也不同,有时随着自然病程或治疗的进展,患者的情况也会发生变化。如果APL阳性妇女计划怀孕,她们应咨询风湿病免疫和生殖专业医生,进行全面准确的风险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严格监测怀孕,并根据相应情况调整治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