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赴孟晚舟事件的影响,孕妈应该选择赴加生子还是赴美生子呢?
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事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随着孟晚舟双重国籍事件不断发酵,孟晚舟的“双重国籍”让人啧啧称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孟晚舟是中国公民。但是按照国籍法我们不是不承认双国籍么?受到赴孟晚舟事件的影响,孕妈应该选择赴加生子还是赴美生子呢?
1,不承认双重国籍不等于不允许双重国籍
新的国籍法在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在通过之日起施行。《国籍法》一共十八条,其中在第三条中明确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重点来了,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要去公安机关注销中国国籍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丧失中国国籍,这一过程就会持续很长时间,也就是说现实情况中存在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事实。于是,“不承认双重国籍”不等于“不允许双重国籍”。
2,如何理解孟晚舟的实际双重国籍
按照现行《国籍法》,孟晚舟父母均为中国公民,孟晚舟本人也出生在中国,因此具有中国国籍。
另外,根据《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孟晚舟并未定居国外,因此即使其存在外国国籍,也不存在中国国籍自动丧失的事实。
并且,孟晚舟本人也并未主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3,对于赴美生子有何影响?
在美国出生的宝宝根据美国的“出生公民权”是具有美国国籍的。根据中国的国籍法,宝宝同样具有中国国籍,且无法干涉宝宝美国国籍的身份,而且事实上国内政府是认可宝宝在国籍问题上的选择权的,宝宝在成年之前是具有双重国籍。美宝回国后在国内可以顺利上户口,18岁的时候还拥有一次自主选择国籍的机会,如果在那时决定放弃美籍而选择国内户口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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